近年来,湟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一规划两纲要”发展目标,紧盯法治建设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全面推行“复议+调解”新模式,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办理全过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已办结41件,办结率达100%。严格落实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过错责任人4人,其中责令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1人。
——强化协调联动,筑牢基层和谐基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资源,围绕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开展“入户敲门”及日常矛盾纠纷排查19051次,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及法院诉前调解矛盾纠纷4058件。创建7个“夏都和姐”、5个“湟中调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驻公安局警调工作室4个,成立湟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58件,协议涉及金额545.15万元。
——强化基层治理,厚植法治社会根基。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省级示范村(社区)。发挥法律援助制度优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0件,其中刑事案件345件、民事案件415件,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共计挽回损失284.34万余元,提供法律咨询1387人次,1名干部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