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峰(副区长)

彭峰副区长分管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财政税收、金融监管、国有企业运营管理和改革、国有资产监管、闲置资产盘活、教育、应急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乡建设方面工作。分管乡镇工作、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地方志编纂、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武装部、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驻区税务局,区各金融、保险单位、西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中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