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峰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林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乡建设、闲置资产盘活、应急管理、教育、财政税收、金融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市政运行方面工作。分管乡镇工作、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地方志编纂、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方面工作。协助区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区林业和草原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负责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武装部、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驻区税务局,区各金融、保险单位、西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中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