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的批复》(湟政〔2017〕172号),决定将海子沟乡2017-2018年产业扶持项目中无经营发展产业能力的5个村48户174人的93.96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实施资产收益项目;将顾家岭村薛长全等6户23人计划实施资产收益项目变更为生猪代养和自养项目。现将海子沟乡2017-2018年贫困户资产收益实施计划及部分贫困户产业变更的附表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办反映。
监督电话:0971-2232391/2230186
2017年6月26日
附件: 海子沟乡2017-2018年贫困户资产收益实施计划及部分贫困户产业变更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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