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的批复》(湟政〔2017〕173号),决定将共和镇2017-2018年产业扶持项目中无经营发展产业能力的14个村127户411人的221.94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实施资产收益项目;东台村祁生云等28户84人空挂户暂不实施项目;达草沟施宝魁等3户12人因识别不准不予安排项目;将上直沟村崔永顺等12户29人资产收益项目变更为托管代养项目。现将共和镇2017-2018年贫困户资产收益项目及部分贫困户产业项目变更附表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办反映。
监督电话:0971-2232391/2230186
2017年6月26日
附件: 共和镇2017-2018年贫困户资产收益实施计划及部分贫困户产业项目变更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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