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72号),第一章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向当事人公开,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的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11月份1起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4日)
公示反馈电话:0971--2299728
附件:2020年执法检查结果公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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